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以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有关规定,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康供电公司于2023年1月6日主持召开了安康平利33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月河(安康西)330千伏变110千伏送出工程、安康尧柏江华水泥有限公司新江华110千伏变电站接网工程等3项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建设单位: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康供电公司 联系人:阮杰(电话:0915-3153668) 附件: 1. 安康平利33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资料; 2. 月河(安康西)330千伏变110千伏送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资料; 3. 安康尧柏江华水泥有限公司新江华110千伏变电站接网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资料。 附件1.安康平利33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附件2.1月河(安康西)330千伏变110千伏送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公示).pdf 附件2.2月河(安康西)330千伏变110千伏送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示).pdf 附件2.3月河(安康西)330千伏变110千伏送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附件3.安康尧柏江华水泥有限公司新江华110千伏变电站接网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