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延安供电公司关于开展临时接电费清退工作相关情况的公告 尊敬的各位电力客户: 国网延安供电公司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7〕189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8〕787号)文件,现将相关退费内容公告如下,请各位电力客户积极配合做好退费工作。
一、临时接电费退费相关要求
1、自2017年12月1日起,临时用电的电力客户不再缴纳临时接电费。
2、2017年11月30日以前缴纳临时接电费的用户,截止2018年7月3日未销户,按照签订的临时接电费协议约定期限开展全部或者部分清退工作。
3、2017年11月30日以前缴纳临时接电费的用户,截止2018年7月3日已超过临时接电费协议约定期限,符合全部或者部分结转收入条件的,于8月10日以前完成收入结转工作。
二、临时接电费退费提供资料
1、客户退费申请,退费申请应包含退款单位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银行联行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企业用户需要加盖公章,个人用户需要签字并按手印。
2、非法人(本人)办理,需要提供法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办理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用电主体资格证明。(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临时接电费协议原件。
5、临时接电费收据复印件。
6、销户证明材料(销户审批单),如未销户还在用电则不需要提供销户证明材料。
三、临时接电费退费流程
1、用户收集齐全资料后,去当地管辖的营业厅或者供电站所办理临时接电费退费手续。
2、营业厅或者供电站所业务人员对客户退费资料进行审核后,转大客户经理班,依据签订协议确定退费金额,出具临时接电费审批单、资金支付审批单经部门领导签字后转财务部。
3、财务部安排完成退费工作。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