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用电业务及时限

发布日期: 2020-10-01 信息来源: 屈一凡


按照《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文件规定,供电企业办理用电报装的环节和时限目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单位:工作日

用户类项

业务受理

供电方案答复

设计审查

中间检查

竣工检验

装表接电

合计办理时间

未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

1

3

--

--

--

2

6

高压单电源用户

1

10

3

2

3

3

22

高压双电源用户

1

20

3

2

3

3

32

注:1.低压用户指采用380V及以下电压供电的用户,高压用户指采用10(6)kV及以上电压供电的用户。

2.对于居民用户和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用电报装压减为受理签约、施工接电2个环节。

3.居民用户从报装申请到装表接电的全过程办电时间压减至5个工作日以内。

4.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从报装申请到装表接电的全过程办电时间压减至2020年25个工作日以内、2021年20个工作日以内、2022年15个工作日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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