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 2017-03-20 信息来源: 宁宇

 

为充分履行供电企业信息公开义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更好地保障广大电力客户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定,我公司编制了《国网渭南供电公司信息公开指南》供广大客户查阅、参考。

信息公开内容若发生变化,将会在公司门户网站及时更新。

一、公开的原则和分类

公开信息有两种类型: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主动公开信息是指我公司主动将《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要求的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是指符合《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程序向我公司相关部门申请并经审查后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分类

1.供电企业基本情况

2.供电企业办理用电业务有关信息

3.供电企业执行的电价和收费标准

4.供电质量情况

5.停限电有关信息

6.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所执行的法律法规以及供电企业制定的涉及用户利益的有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

7.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承诺以及供电服务热线、12398能源监管热线等投诉渠道

8.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公平开放相关信息

9.可开放容量有关信息

10.其他信息

(二)获取方式

1.公司外网网站;

2.城市、农村供电营业厅;

3.95598智能互动网站;

4.便民资料手册;

5.信息发布会或新闻媒体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我公司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最晚将在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实施。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

除供电企业主动公开的信息外,电力用户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供电企业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我公司在正常工作日均可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系统中断号

邮政编码

国网渭南供电公司

渭南市前进路110号

8:30-12:00

14:00-18:00

0913-2162222

98421

710048

(二)申请方式

向我公司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的,须填写《国网渭南供电公司供电企业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我公司受理机构领取,或直接在网站下载,复印有效。

为提高申请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我公司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书面申请和现场申请的方式提出申请。

(三)申请答复

我公司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如不能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供电企业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我公司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供电企业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四)收费标准

供电企业依申请提供信息的,不得向申请人收取费用,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供电企业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的方式提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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