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与窃电犯罪有什么联系?

发布日期: 2014-08-20

       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窃电符合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一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二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三是应当受刑事处罚的行为,具有应受惩罚性。同时,窃电还符合盗窃罪的四个基本特征,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是公私财物。

       社会上有一种说法,盗窃罪盗窃的是有形物,而电是一种无形物,因此,窃电不是犯罪。此论于法无据,于实不符。我国刑法虽无窃用电力罪,但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电力法》也明确规定,盗窃电能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其一。说电是无形物本身就不科学。任何物都是有形的,电是物质运行(即电子运动),是我们肉眼看不见而客观存在的物质,是电力部门投巨资利用煤、水、风、潮汐等一次能源转换而来的二次能源,此其二。电力有经济价值,是进入产供销流通领域的商品,此其三。因此,窃电可以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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