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公司:连续12年保持“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 2020-12-28

        12月24日,从汉中市委文明办获悉,汉中公司经中央文明委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该公司自2009年1月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二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经历届复查确认,至今已连续保持近12年。

        全国文明单位,是指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在社会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文明单位”是衡量一个单位整体形象和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全国文明单位”是一个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最高标准。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是由中央文明委进行评选表彰,周期为三年。

        2020年是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表彰和复查确认年,3年来,汉中公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党委和汉中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涌现出全国“见义勇为道德模范”刘波、汉中市“孝老爱亲道德模范”王顺平、汉中市“最美系列人物之最美战疫人”李晓东等一大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最心疼的等待”“暖心书皮”等感人故事在全国范围内广泛传播。

        浩渺行无极,扬帆但信风。汉中公司将继续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创新载体、突出特色,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全面提升企业文明程度和职工文明素质,用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国际领先的能源互联网企业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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