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公司:警企联动宣传电力设施保护

发布日期: 2020-06-15

        6月9日,商洛公司联合市公安部门在商洛市六县一区,围绕“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主题,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月活动。

        自5月15日以来,商洛公司按照商洛市“三电办”要求,联合市公安部门广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的政策和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保护电力设施重要性的认识;提升群众法制意识,通过正面引导,宣传教育,劝戒警示形成损毁电力设施受惩,保护电力设施光荣的社会氛围,多层次,多角度宣传保护电力设施的重大意义。广泛宣传保护电力设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向沿线的乡、镇、村发放《陕西省电力设施及电能保护条例》,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该公司输电运检中心也充分利用巡线,深入村、组和群众,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到依法护线中来,实现群防群治,筑牢电力设施保护防线。开展了以“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播放广播、挂横幅、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在各乡、镇、村、站所主要居住区设立了固定宣传点,流动宣传站。总计发放《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保护电力设施奖惩办法”、“居民用电须知”等7类近10000余份宣传材料,增强了用电户安全用电、共同护电的思想意识。

        商洛公司与商洛市公安机关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商洛市警电部门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合作机制》的通知”与各县、区、乡镇、村委会将电力设施保护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对破坏电力设施的打击力度,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公司、县、区、乡、镇和村积极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对破坏电力设施的案件逐一进行排查,有效预防了破坏电力设施、盗窃电能等案(事)件的发生。

        下一步,商洛公司将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宣传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探索有效途径,制定有效措施,努力实现电力设施保护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针对性强、效果显著的程序和做法,确保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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