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 2018-04-20

        4月8日,公司与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共同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就电网建设、电力资产移交以及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领域开展战略合作及交流合作常态机制达成共识。

  交通运输和电力行业均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先导性产业,经过这些年建设,陕西已成为国家重要交通枢纽,四通八达的高速路,形成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动脉。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2013年12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标志着陕西省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助推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进入了快车道。五年来,公司积极履行央企责任,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带动全省电动汽车推广应用。2016年,在西北地区率先建成10座高速公路充电站,配合省发改委对充电设施基础现状及运营情况进行摸底调研,牵头编制《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配合编制《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在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率先应用113辆电动汽车用于生产营销服务。2017年,省政府出台《关中地区铁腕治霾专项行动奖补办法》,西安、宝鸡、渭南、咸阳、铜川等关中地区将进一步加快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继续扩大应用电动汽车规模,提前布局充电设施建设。目前,公司已在连霍高速建成投运10座服务区充电站,京昆高速18座充电站正在建设,预计今年8月建成投运。“十三五”期间,公司将完成省内118座城际快充站建设,形成以西安为中心的“米”字型城际快充网络,服务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是以高速公路为核心的交通设施投资建设、公路运营管理和涉路产业经营三大业务板块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在建高速公路381公里,运营管理高速公路2486公里,总资产2008亿元。陕西省委省政府把高速公路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11个地市、107个县要通高速公路,目前还剩太白、凤县、岚皋等4个山区经济欠发达县还未通高速公路,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承担了太凤、安岚等项目的高速公路建设任务,这些均需电力部门的大力支持。

  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标志着双方进入全面战略合作的新时期,对于促进陕西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陕西“追赶超越”提供坚强保障,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将本着路网协同、持续发展、互利共赢的原则,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共同推进高速公路及其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加快制定供电方案,共同推进电力资产移交与维护,简化跨越或动迁审批程序,共同推进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为建设“三个陕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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