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吉山梁新能源33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 2019-06-20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在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后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途径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于本单位(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网站刊登。如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附件一)有意见和建议,请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二)。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可能受到影响的敏感点包括靖边县赵窑坬、曹家星庄等。同时欢迎上述范围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建议,同时留下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等),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9-81002127

电子信箱:283100344@qq.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柿园路218号。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9-88856172

电子邮箱:yunshangderizi00@sina.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旺座现代城B座。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对本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信件以邮戳为准)。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        

2019614日        

 

 

附件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

附件一、吉山梁330送出工程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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