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十不准”

发布日期: 2018-04-20

 

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十不准”

1、不准违规停电、无故拖延送电。

2、不准违反政府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客户收费。

3、不准为客户指定设计、施工、供货单位。

4、不准违反业务办理告知,造成客户重复往返。

5、不准违反首问负责制,推诿、搪塞、怠慢客户。

6、不准对外泄露客户个人信息及商业秘密。

7、不准工作时间饮酒及酒后上岗。

8、不准营业窗口擅自离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9、不准接受客户吃请和收受客户礼品、礼金、有价证劵等。

10、不准利用岗位与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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