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2-0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