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陕西销售电价调整工作知识背景 根据国家政策相关规定,按照《陕西省物价局关于理顺陕西电网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的通知》(陕价发〔2018〕6号)2018年 1月1日起,在保持陕西现行目录销售电价(平段)不变的情况下,理顺陕西电网大工业和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 2018年1月1日陕西销售电价调整工作适用对象 大工业电价每千瓦时峰段下调1.08分,谷段上升1.08分,一般工商业每千瓦时峰段下调0.85分,谷段上升0.85分;农业电价峰谷段分别每千瓦时下降0.1分,平段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