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供电公司荣获省级“平安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 2014-06-05 信息来源: 汉中管理员

   近日,汉中供电公司荣获由陕西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陕西省公安厅授予的省级“平安单位”荣誉称号。

2013年,汉中供电公司在荣获中共汉中市委、汉中市政府“2012年度创建平安汉中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基础上,按照全省“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对照《省级“"平安单位”创建评估指标体系》,深入开展创建工作。在陕西省电力公司和汉中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讲求实效,圆满完成创建“平安单位”的各项考核指标,扎实推进创建“平安单位”工作再上新台阶。2013年底,接受了由陕西省公安厅组织的检查验收。下一步,该公司将继续保持和发扬成绩,强化基础、再接再厉,向新的目标--省级“平安示范单位”迈进。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