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汉中供电公司依申请公开信息时限要求

发布日期: 2018-03-23 信息来源: 袁圆

 

对客户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供电企业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如不能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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