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采暖 暖人心

发布日期: 2019-12-02 信息来源: 严宝丽

 

“这个政策惠民,电采暖,人暖心更暖。”11月26日,在开发区供电支公司高新四路营业厅办理电采暖业务的华夏生态时代小区用户欣慰的说。

该支公司在前期合表户改造施工期间,进入相关小区主动宣传各类最新电价政策,营业厅设置了用电政策宣传栏,让百姓更多了解电力惠民政策,同时开通电采暖业务办理快捷通道,把惠民的好事办好。

据了解,电采暖电价是指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所用电量全部执行居民生活电价0.4983元/千瓦时,其余7个月用电量在1260千瓦时及以内执行居民生活电价,超过部分按照居民阶梯电价执行,这样可以消除冬季电采暖客户电费高企的后顾之忧。现在只要在小区物业开具的非集中供热证明、带上房本和身份证,就可以申请执行电采暖电价。

截止目前,开发区供电支公司高新四路营业厅受理电采暖业务四百余户,全部业务及时传递,按期办理,及时归档,获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下一阶段,开发区支公司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优化办理环节,为千家万户过一个温暖舒适的冬季,做好供电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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