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定十项举措全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发布日期: 2020-02-26 信息来源: 严宝丽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和陕西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电业为人民的宗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2月10日,公司制定十项举措全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根据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十项举措,一是自即日起,电力客户申请变更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变压器容量、合同最大需量、实际最大需量),不受“计费方式变更周期”限制,客户可以在当月(期)申请下一个月(下个计费周期)的计费方式。二是自即日起,电力客户申请暂停、减容、暂停恢复、减容恢复,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限制,按实际暂停天数免收基本电费;其中,对2月1日以来确实没有生产的,暂停起始日期可以追溯到2月1日。三是自即日起,对因抗击疫情需要扩大产能的用电企业,如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结算基本电费,超过合同约定最大需量105%的部分按实收取,不加倍收取基本电费。四是自即日起,对因疫情防控引发的企业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变更、暂停、减容及其恢复等业务,实行“当日受理、次日办结”、“先办理、后补材料”,全力支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五是因疫情防控需要新建、扩建的医疗场所用电,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六是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确因流动资金紧张、交费有困难的,疫情防控期间欠费不停电。七是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全面实施“三零服务”。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类新办企业、需扩大产能企业的用电需求,开辟办电绿色通道,实施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服务。八是提升疫情防控重点单位供电保障水平。对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场所、医疗队驻地、疫情检查站、疫情指挥部等疫情防控重点单位及场所,建立供电保障全天候专属服务团队,开展24小时在线供电监测,配备应急发电车,协助客户开展用电设备维护和巡视检测。九是提高办电服务效率。充分发挥“网上国网”手机APP、95598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优势,全面推行网上办电服务,推动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十是强化金融服务保障。全面推广电e贷、电e票业务,为用电客户在线提供低成本金融服务,着力缓解关联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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