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荣获全省(全市)交通安全“四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示范社区)

发布日期: 2014-05-08 信息来源: 严宝丽


   近日,受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和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宝鸡市金台区交警大队付武魁一行来到我局,给我局颁发了2013年全省交通安全“四创建”(创建交通安全单位、学校、社区、村)活动示范单位和2013年全市交通安全“四创建”活动示范社区两块奖牌。

   多年以来,我局不管是在日常的生产经营,还是在社区的管理工作中,始终把车辆交通安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一方面不断规范生产车辆管理,加强驾驶员业务培训,实现了“行车安全无事故、优质服务无投诉”的目标;另一方面针对私家车不断增多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实现了社区交通无事故。

   这两项荣誉的获得,是对我局交通安全工作的充分肯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人人重视交通安全、人人遵守交通规则”的和谐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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