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用电业务办理程序和时限

发布日期: 2018-04-27 信息来源: 宋喜惠

 

客户需要办理更名(过户)、暂停(复用)、改类、移表、销户等变更业务时,可通过手机APP“掌上电力”线上办理,或至供电企业营业厅办理。

一、工作流程及时限:客户“掌上电力”提交变更用电申请的,供电企业将1个工作日确认服务事项,对缺失的用电信息,将在1个工作日内内联系客户补充缺件内容。资料无误的,对更名业务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对变更业务有现场工作的,接单后2个工作日内联系客户完成现场勘查和抄表等工作,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对于暂停(暂停恢复)、减容(减容恢复)客户需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变更用电手续,公司按客户申请启停日期当日进行变压器现场启停工作,同时推进系统流程。

二.常用业务办理须知:

(一)更名(过户)业务

1.办理条件:①用户更名或过户(依法变更用户名称或居民用户房屋变更户主),应持有关证明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②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不变条件下,允许办理更名或过户。③原用户应与供电企业结清债务,才能解除原供用电关系。④不申请办理过户手续而私自过户者,新用户应承担原用户所负债务。经供电企业检查发现用户私自过户时,供电企业应通知该户补办手续,必要时可中止供电。

2.需要提供资料:(1)居民申请资料:①房屋产权证(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时:可提供建房许可证、房管公房租赁证、房屋居住权证明、土地证或商品房买卖契约等)。②产权人身份证及经办人身份证(如无法提供身份证明时:可提供军官证、护照等有效证件)。③用户编号或电表表号。(2)非居民申请资料(过户只需提供前四项)①房屋产权证(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时:可提供建房许可证、房管公房租赁证、房屋居住权证明、土地证或商品房买卖契约等)。②用户编号或电表表号。③营业执照复印件。④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明(如无法提供身份证时:可提供军官证、护照等有效证件)。⑤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单位名称核准证明、政府相关部门批文或上级主管部门文件。⑥租赁户一般不得更名,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二)暂停(复用)、减容(复用)业务

1.办理条件:暂停(复用)或减容(复用)业务须提前五天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①暂停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停止运行。申请暂停用电,每次不得少于15天,每一日历年内,暂停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个月,次数不受限制。暂停时间少于15天的,基本电费照收。当年内暂停累计期满6个月后,如需停用的,可申请减容,减容期限不受限制。②减容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停止或更换为小容量变压器用电。用户提出减少用电容量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6个月,但同一日历年内暂停满六个月申请办理减容的用户减容期限不受时间限制。减容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年,超两年需恢复用电时按新装办理。

2.需客户提供的资料 :①《变更用电申请表》。②单位证明资料。③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如无法提供身份证时:可提供军官证、护照等有效证件)。经办人必须是经供电企业备案的停复电联系人,否则需单位相关资料。④用户编号。⑤此业务适用于高压用户,居民用户及低压非居民用户不办理暂停业务,一般办理暂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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