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以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有关规定,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康供电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主持召开了阳平关至安康铁路二线110kV供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建设单位: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康供电公司 联系人:阮工(电话:0915-3153961) 附件: 1、阳平关至安康铁路二线110千伏供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2、阳平关至安康铁路二线110千伏供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3、阳平关至安康铁路二线110千伏供电工程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pdf